天津地铁重大事故(天津地铁 事故)

2022-11-06 14:15:45

天津地铁坍塌调查结果出炉,此事将会如何追责?

天津地铁坍塌调查结果出炉,此事将会如何追责?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地铁的道路建造工程施工难度系数大,并且里面的地貌比较复杂,很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在2021年10月12号的情况下,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的一处,在作业的历程中就产生坍塌事故,此次事故一共导致4人死亡。之后依据调查有关事故的7个人都需要被追究其法律责任,由于这些人发生了违反规定和违规的个人行为,例如有意谎报。

这件事产生在2021年10月12号的中午5:35上下,天津市的4号路线地铁已经工程施工,那时候在开挖的历程中,由于上边的换梁,也有一些地连墙失去支撑,失去了均衡,因此产生了下降和侧移的状况,因此可以直接造成冠梁上放砖砌的挡水墙土方回填爆出,掉在附设构造的现浇板也有安全通道和新井里面立即砸中了安全通道和新井里面已经运行的职工。事故一共导致4人死亡和一人负伤,直接损失667万余元上下。之后依据事故调查小组的确定,这起坍塌事故是生产制造安全管理事故,由于西边27米的地连墙及其20米的冠梁下边临时性支撑墙所有被凿除,建筑钢筋也被断开了,因此才会造成墙面丧失支撑而侧移。

到当日晚上4:30上下的情况下,天津市隧道公司的管理者也相继抵达了当场,之后几个人通过一同商讨以后决策对外开放声称这起事故只导致一人负伤,而且根据电话告之了隧道施工企业的副总。到当日中午五7:30上下的情况下,天津市的公安局才收到了家属的警报,医院门诊层面,也告之有三人死亡,因此公安局层面才再度派人来当场去核查,才看到是4人死亡和一人负伤。因此此次的有关责任者由于因涉嫌重要的事故罪,还因涉嫌没报或是虚报安全性事故罪,因此被取保侯审。

天津地铁重大事故(天津地铁 事故) 第1张

天津地铁坍塌7人被追责,此事故带来了哪些警示?

天津地铁坍塌7人被追责,此事故带来了哪些警示?

一、天津地铁坍塌是怎么回事?

天津当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坍塌的地点是在天津市的一处地铁修建现场发生坍塌的,是地铁内部的挡水墙和土方,最终造成地铁通道被堵,当时有正在现场进行清理作业的一些工人,其中有四位工人由于这起坍塌死亡,还有一个人受了轻伤,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起地铁坍塌事故除了造成有人员伤亡之外,还造成了6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这还不包括这起事故的相关罚款。

二、都有哪些人被追责了?

天津当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坍塌的地点是在天津市的一处地铁修建现场发生坍塌的,是地铁内部的挡水墙和土方,最终造成地铁通道被堵,当时有正在现场进行清理作业的一些工人,其中有四位工人由于这起坍塌死亡,还有一个人受了轻伤,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起地铁坍塌事故除了造成有人员伤亡之外,还造成了6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这还不包括这起事故的相关罚款。总共有七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施工队的负责人以及设施建筑公司的相关领导,因为这些相关领导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存在谎报伤亡的问题。

三、此事故带来了哪些警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施工安全事故,由于施工队的负责人在工人施工的过程当中没有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重大的失误,这才引起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因此,生产安全问题永远值得我们大家关注,特别是在施工现场,无论是负责人或者是施工的工人,都必须要时时刻刻将安全铭记于心,这样才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有哪些人因为此事故被追责了?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21年10月12日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的一处在建工程发生坍塌致4人死亡的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在事故发生后,经涉事项目附属结构土建工程实际施工单位——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隧道公司”)董事长授意,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项目经理等人竟决定以“事故造成1人受伤”作为对外统一口径,谎报伤亡,并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往错误地点核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有7人因事故发生和谎报伤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张慧军、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刑青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郭春林、索明伟等4人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

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哪些人将会被追责?

天津地铁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在这次的事故中,天津隧道公司三分公司时任经理兼项目经理张慧军,以及隧道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春林,天津隧道公司时任总经理索明伟以及施工员于宏伟等7人被追责。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施工者,在施工时都应该注重施工安全,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在这次的事故中意外发生之后,施工单位并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属,而是选择以瞒报的方式来掩盖事故发生的真实性。已经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必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天津发生了一起惨烈的意外事故,事故现场发生坍塌致4人死亡,在事故发生之后,当地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没有想到的是在调查的过程中却被施工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施工单位隐瞒4人死亡的真实信息,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作为对外统一口径,通过电话通知正在事故现场的天津,醉到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马建侨进行合谋,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属坚持报警,这件事情将会不了了之。

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次的事件中,张慧君与宏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队负责人邢清明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另外4名人员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于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审,由此可以看出他们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希望每一个施工单位在出现问题的时候都能够第一时间积极进行解决,而不是通过欺瞒的形式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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