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碎尸案的信息(关于碎尸案的信息简报)

2022-11-06 14:15:59

悬案96南大碎尸案:残忍的手法,稀缺的证据,销声匿迹的凶手

1996年1月18日(星期四),南京大雪纷飞。

这场雪一直下到19日(星期五),让本该在早上五点进行的环卫工作推迟到了上午。

一位清洁工在华侨路建筑工地的一个垃圾堆捡到一个塑料袋(第一件)。

袋中装有500多块肉片!

之后,她(或另一人)又在大涧银巷发现装有同样肉块的袋子(第二件)。

两袋重1.5公斤。

清洁工把袋子捡回了家,在清洗时发现里面有三根手指,大惊失色,随即报警。

1月19日上午,在接到报案后,南京市公安局与环卫部门协商,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搜查垃圾点的指示。

警方立刻开始对南京大学周边地区垃圾堆进行大规模搜寻。

该案遂正式立案,是为“1·19南大碎尸案”。

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尸体加热至熟或半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如此骇人听闻的手法,是该案区别于其他案件,引起巨大关注度最重要的一点。

一、散落各处的尸块

19日上午,警方在南京大学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两个旅行袋和两个垃圾袋。

两个旅行袋,一个印有上海旅游字样,里面装有内脏和碎尸,重5公斤(第三件)。

另一个是绿色帆布旅行袋,印有桂林山水旅游字样,装有较完整的肠体组织和肉块,重6.5公斤(第四件)。

另外两袋垃圾袋重约1公斤,都是尸块(第五、六件)。

据此,加上清洁工发现的两袋,1月19日一共发现了6袋尸块。

其中小粉桥发现的4袋距离十分接近,是罪犯最密集抛尸的地方。

1月19日或20日,在汉口路校门后发现重约0.8公斤的塑料袋(第七件)、在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树林发现袋装尸块(第八件)。

1月20日,在天津路校门口公交车站附近发现一个双肩包,内有较完整的人体骨架,近8公斤(第九件)。

1月20日或21日,在南京大学校园内体育场的树洞内发现袋装尸块,重约0.6公斤,在其中发现了类似子宫的人体组织。

此处是在对南京大学校园进行排查时发现的(第十件)。

1月20日晚,在距南大3公里远的水佐岗小区某垃圾桶发现床单包裹的尸块。

一张完整的床单被撕成两半,其中一半装有头颅和零碎尸块,并有血手印,重3公斤(第十一件)。

另一半床单包裹有受害者的血衣裤,据说在内衣上发现了指纹,而且受害者的衣物和肠子一样,折叠地很整齐,重1.5公斤(第十二件)。

警方勘察表明,水佐岗的东西都是在19日案发以后抛出的。

之后几日,在水佐岗某水井盖下找到了红色外套,里面包有尸块。

同时在南大周边又再次发现零散尸块,可能是此前搜索遗漏,也可能是凶手还在陆续抛出。

二、受害人刁爱青

随着发现的线索越来越多,受害者的身份得到确认。

死者刁爱青,女,1976年3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姜堰市。

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

刁爱青

据称,刁爱青第一年高考落榜,第二年复读仍差南大录取线3分。

她姐姐的公公托人找了关系,将刁爱青安排到了南京大学。

可以看到,她的学籍和南京大学本科学生有区别,是属于成人教育脱产专科,其教学与宿舍管理相比南大本科也较为松散。

但由于专业学生都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成人教育学院也属于南京大学的下属学院,所以本案称谓“南大”并无不妥。

刁爱青遇害时年仅19岁,住在鼓楼校区南园,该宿舍楼人员较复杂。

据刁爱青的好友回忆,刁身高约1米65,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

她会在书上把自己的名字文艺化写为“刁爱卿”。

刁爱青的父母都是姜堰市本地的农民,她1995年9月(据称她到校时间比规定时间迟了十几天,应该在9月底,原因不明)开学来到南京,前后不过2、3个月。

据身边人回忆,刁爱青性格内向,在异地南京社会关系简单,在当地应该没有什么熟人。

三、遇害前的轨迹

1996年1月7日星期日,刁爱青去南航参加高中好友的生日聚餐。

当晚参加聚餐的还有其他几位姜堰老乡。

那晚刁爱青并未回学校,而是与好友同住。

据同学回忆,当晚刁聚餐时像平时一样话很少。

1月8日星期一,刁爱青回到南京大学,当天做了什么不清楚。

1月9日星期二,刁当天没有上课出去玩了一天,很晚才回来。

据她说是去找老乡玩。

大约在9号、10号左右发生了一件事,刁爱青的室友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因为刁爱青是寝室长,被宿管罚款。

1月10日星期三,失踪当天。

白天刁爱青在上计算机课时身体不舒服,中途回到了宿舍。

下午她躺在床上休息仍然没有去上课。据室友回忆,一直到晚上7点,她都还在寝室。

据称她当时可能是处于例假期,身体不适。

案发后警察来宿舍侦查,被子平铺地很整齐,蚊帐放下。

10日当天傍晚的温度很低,学校宿舍没有空调和暖气,室外很冷。

刁爱青出门时穿的是一件红色外套,这种外套当年很普遍,路上经常撞衫。

案发后,警察还找了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带到南大开会展示,让同学们提供线索。

据南大的目击学生回忆,刁爱青从小粉桥的侧门出了学校。

关于她傍晚离开宿舍的原因,有说法是因为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她作为寝室长被罚款而心情不佳,外出散心。

她从小粉桥侧门出去,再从广州路一直走到了青岛路、平仓巷。

警方提供的目击信息显示,刁爱青曾于当晚在平仓巷的文具店买东西。

最后的目击地点一般认为是在青岛路上,时间大约在傍晚七点。

广州路和青岛路、平仓巷都很热闹,目击者提供的信息比较准确,但此后她的行踪不再被目睹。

四、警方的排查

案发后,受限于当时的监控摄像头极少,初期排查难度很大。

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

为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进行了大规模的广泛细致的排查,包括南京大学校内人员和附近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

直到案发后三个月,由于调查没有进展,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当时南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警方正式贴出被害女生的照片。

据说南京大学的所有学生都接受了调查,提供案发当晚的不在场证明。

在刁爱青的社交圈全部人员都被排除了嫌疑后,警方逐渐怀疑是随机作案。

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警方发布了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证物,希望市民提供线索。

警方也曾把医生和屠夫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但终究毫无进展。

五、网络舆论

刁爱青案,曾经在南京轰动一时。

它真正步入公众视野,是08年网名为“黑弥撒“的一位网友在天涯论坛的一篇帖子《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里认为刁爱青和凶手因为对 打口碟这种重金属音乐 的共同爱好而相识。刁爱青死于某种宗教仪式,凶手杀死她是因为她勾起了凶手童年的“不愉快经历”。

此说法一出,给一桩碎尸案蒙上了神秘、悬疑的色彩。

这正符合网络世界猎奇的口味,瞬间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网络舆论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当年南京本地媒体《南都周刊》以一整版《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报道了此事件。

之后,网名为“悼红轩主人”的网友通过走访刁爱青亲属及生前好友,将采访资料汇总成《关于南大碎尸案的终极猜想》并发表,现在网络上流传的很多证据就是来源于此。

08年的网络舆论将南大碎尸案推上了风口浪尖。

当年南京警方重启了此案的调查,有了一些新发现:

在旅行包里发现了少许火药残渣和火药枪印痕,在尸块里发现了微量的木屑和猪肉,此后就再无新的线索,案件又进入死胡同。

网络风浪过后,南大碎尸案也归于沉寂。

此案留下的证据很少,时至今日,每一条线索早已被人们过度解读了很多次。

警方披露的线索和各种来源的证据混杂在一起,早已不能辨别这之中哪一条是真实的线索,哪一条是博眼球的编造,各种阴谋论也误导了人们的视线。

如今网络上关于此案的猜测很多,不乏有读后令人恍然大悟的“严谨推测”。

但或许警方手里的任何一条未披露的证据,就可以马上推翻数万字的长篇大论。

相信南京警方掌握的证据远比我们所看到的多。

六、推测

在此做一些整理和个人的猜想。

由于此案的目击信息、抛尸地点、发现时间等,都是网上能找到的信息,上述关于此案情况的概述,也是混杂了多种官方线索和民间证据的综合版本,不一定完全准确。

大家可以带着看一看的态度来阅读。

将刁爱青1月10日失踪当晚出校门后的移动轨迹在地图上标注如下:

她从小粉桥侧门出去,再从广州路一直走到了青岛路、平仓巷。警方提供的目击信息显示刁爱青曾于当晚在平仓巷的文具店买东西。最后的目击地点一般认为是在青岛路上,时间大约在傍晚七点。广州路和青岛路、平仓巷都很热闹,目击者提供的信息比较准确,但此后她的行踪不再被目睹。

刁从(一)出来,途径(二)和(三),有人看到她在(四)买东西,最后的目击地点是在(三)或(四)

可以看到刁爱青的移动轨迹,在出校门后短时间内是没有远离校园的,符合警方在她的宿舍内看到的“床上的被子平铺着,没有长时间外出的打算。”

将刁爱青移动的四个点标注出来,她沿着南大南园的校园外围走了一公里多,以正常的行走速度,前后不过十几分钟。

刁爱青最后出现的地点是青岛路或平仓巷一带,她是买了东西准备回学校?

还是继续走去了什么地方呢?我们也无法知道了。

但就这张移动轨迹来看,个人认为她没有长期外出打算、没有去远离校园的地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再来看抛尸的位置分布:

图片仅供参考

19日的抛尸用黄字标注,主要是华侨路、大涧银巷和小粉桥,尸块特征不明显;19日以后的抛尸用蓝字标注,主要集中在南大校园内,出现了人体骨架等人体特征较明显的信息;最特殊的是20日在水佐岗的抛尸,用绿字标注,在图中左上角,它远离南大,出现了直接指向受害者身份的头颅和衣物。

尸体的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肠子排列有序,码放多层;四肢骨架被利落地剔下。

凶手应该具有一定的解剖专业知识和超强的心理素质。

至于凶手为何将尸体切割成2000块、加热至熟,普遍说法是为了毁尸灭迹。

但尸体都能切割两千块,为何又要抛弃完整的头颅、衣物和人体骨架呢?

个人认为有可能是19日早上华侨路、大涧银巷的最初两次抛尸被提前发现,打乱了凶手的计划,他害怕警方搜查住处,被迫将来不及处理的尸体抛洒在水佐岗和南大校园。

头颅衣物等指向性最明显的东西,在来不及处理的情况下,只能尽量抛洒在离自己较远的地方。

于是出现了水佐岗这一距南大有三公里远的特殊地点;其他尸块,在19日后,被凶手抛洒在南大校园附近。

侧面印证了凶手住处、第一碎尸地点应该在南大附近。

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认为将指向性明显的抛在远处、将切碎的尸块抛在近处,足以蒙混过关了。

刁爱青和凶手可能认识,也可能是陌生人作案。

如果刁爱青当晚没有离校很久的打算,结合她当晚没有回宿舍,那她和凶手在10日晚大概率就已相遇。

在死前,她和凶手很可能同处一个空间,刁爱青是在一家饭馆吃饭时遇到了凶手?

还是在回校路上偶遇了熟人?

或者刁爱青当晚,就是要去见某个人?就没打算回宿舍?

刁爱青9日没有上课,出去玩了一整天找的那个老乡,和案子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警方肯定也注意到了,但再没有更多细节。)

既然是为了毁尸灭迹,那有可能刁是与凶手发生某种接触时意外死亡的,至少凶手最初没有想要杀死她。

意外死亡让凶手震恐,他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求生欲支配他应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尽最大可能毁尸灭迹,将尸体切割成2000片。再在南京暴雪的天气下抛出尸体,希望大雪能掩盖一切。

南大碎尸案孤案一枚、之后再无类似案例。这也侧面说明凶手可能并非连环杀手,刁的死可能是意外。

凶手亦可能在案发后就已经离开南京,永远消失在警方的视线外。

时间已过去二十余年,希望早日真相大白。

关于碎尸案的信息(关于碎尸案的信息简报) 第1张

1996年“南大碎尸案”为何直至目前都没有破案?现在有没有新的线索呢?

当看到南京大学碎尸案的消息又重新出现在了人们面前的时候,更令真的是没想到这起案件从1996年发生的案件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案。仔细了解一下这起案件,或许就能够知道为什么知道现在都还没有破案了。当时,南京大学的一位普通学生刁爱青从1996年1月10日晚上出校未归,三天后一位清洁工疑似在垃圾桶里面发现刁爱青的尸体碎片。

没有破案的原因之一,有价值的线索太少

发现碎片之后,警方立即对凶手开始进行调查。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警方在南大折腾了三个多月,却一无所获,连凶手有何明显特征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公布凶手身份。上面两点就已经导致这起案件的相关线索相当少。尤其是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主要是因为死者的尸体被粉碎的太彻底,这足以说明凶手的作案手法相当残忍。

没有破案的原因之二:调查方向获取的信息有限

对于这起案件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个是死者刁爱青的生前信息,另一个便是抛尸的现场证据。但是这两个方向能够获得的相关信息太少。第一个就是刁爱青的生前信息,大家对于这个人的相关信息就是这个人很内向,不擅言谈,很少与不熟悉的接触。加上自己又不是南京本地人,所以在这边没多少朋友。这个方向获得的信息就相当少。抛尸的现场证据能够获得信息稍微多一点但是对于侦破案件依旧有限。

警方通过并观察尸体的碎片发现了一下信息,凶手很可能是一个熟悉尸体解刨的人,而且刀工不错。针对这一点信息能够大致推测凶手可能是医生、屠夫甚至于餐馆厨子、猎人都有可能。这些信息足以说明这起案件的调查难度相当大。因此在现在还没有获得更多有效信息之前这起案件很难侦破。

杭州“杀妻碎尸案”终审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杭州的杀妻碎尸案终审现在已经宣判了,最终的结果是大快人心的,还是维持了死刑,只能说这是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社会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于人性底线的一个良好约束。如果说这样一种残忍的案件,都不能够被判为死刑的话,那么我想这个社会上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公平正义了

一,判决结果是维持死刑

因为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手段极其恶劣,并且影响极其重大,属于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所以说它是维持了死刑的宣判的,这也是民心所向,不仅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呢,也体现了民意,因为这样的人,如果还让他苟活于世的话是对于我们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正常人是不公平的,而且它所带来的影响也会带来重大的负面意义,所以法官还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判决死刑

二,判决结果是民心所向

因为这起案件当中的凶手,他不仅是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妻子,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在事后还进行碎尸,以及想要隐瞒只是为了获取到大额的保险金额,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深远,并且在社会上也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所以说。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并且也在关注着这一起案件的审判,所有的人都盼望着凶手能够早点被就地正法,执行死刑,所以这个审判结果也是维持了原判,并且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民意。

三,最后的判决结果守护了人间的正义。

因为我们作为人类也是一种高级的灵长类动物,他是和其他的动物有很大的区别的,不仅是我们有同情心,以及我们有专属的语言和智慧,另外还是我们有自己的底线,以及我们有自己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双重标准,而这个杭州的杀妻碎尸案,不仅是违反了道德层面上面的一些人类底线也突破了法律的很多规定。所以说最终判决他为死刑还是维持了人间的正义的。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二审维持死刑,这起案件的原委始末是怎样的?

来女士和许某是二婚家庭,许某想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送给自己跟前妻生育的儿子,可是来女士并不同意这个想法,于是夫妻二人产生了很深的矛盾,许某因此而将妻子杀害。

这起惨绝人寰的杀人案发生在2022年7月5日的凌晨,犯罪嫌疑人许某趁着妻子熟睡的时候将其杀害,并且将来女士的尸体分开进行处理。他先是将一部分身体组织扔到了马桶里面,这一部分的身体组织顺着下水道流入了化粪池。而说起许某杀害妻子的作案动机,更是让人感到非常气愤,许某在迎娶来女士之前曾经跟其他的女子结过婚,并且生育了一个儿子。

由于许某的儿子将要结婚,所以他提议将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自己的儿子,可是来女士并不愿意这样做,所以夫妻二人为此发生了争执。受害者的女儿在事发的时候就在家中,但是他没有听见任何声响,也不知道妈妈去了哪里。许某将妻子杀害以后就报了警,表示妻子失踪了。警方调取了小区周边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来女士在事发前一天与小女儿回家以后就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警方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许某。

警方认为许某的作案嫌疑非常大,所以就将他抓捕起来进行讯问。除此以外,警方还对小区的化粪池进行了多次检验,在里面找到了被害者来女士的一部分身体组织,警方由此判断来女士已经被杀害。许某面对铁的证据也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可是许某说自己还有一个女儿需要抚养,所以他希望法院可以网开一面。但是由于许某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而且手段非常残忍,所以法院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判处了许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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