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2022-11-06 15:18:08

一、厦门医保报销比例

2016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160元,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适当调整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其他政策不变。本期《医保连着你我他》将围绕2016年度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新调整,为大家进一步解读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比例适度调整基层医院报销比例高

201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两档,在居民住院报销政策的制定上,也体现了高档缴费高档保障的原则,市内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设为两档。201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档,因此在住院报销比例的设定上,也作了适度调整。

经过调整,2016年我市参保居民在市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一级医院(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二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报销2000元,自然分娩报销500元,有合并症或并发症者,按正常住院比例支付。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对于转往市外就医住院的,需要参保居民首先自负一定的比例,转往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省统一规定执行;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执行。以上就是关于厦门大病医保如何报销比例是多少的回答!

二、黑龙江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黑龙江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要根据生病住院的情况来判定的,不同的情况标准不同。报销比例。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为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

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三、新农合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50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2)合规医疗费用。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新农合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

四、门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百分之六十五、百分十七十五;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四百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百分之七十,肺癌等十二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百分之七十。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