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9月1日新政策是什么

2022-11-06 17:33:29

2022年8月19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了一则文件《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该文件对北京医保政策做出了很大的调整,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

变化1、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提取

按照国家对于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

此前,北京职工缴纳的医保费,会有一部分钱存入到医保存折中,参保人可以凭存折直接取现,没有任何限制。

这项政策很人性化,因为年轻人身体好,看病上几乎没有花销,即使按照最低基数缴费,医保存折每年也都有一千多入账。

但从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只能“定向使用”—买药或看病。

其实,支持医保提取现金的城市只有两个:北京和天津。

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中规定:

从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记入本人个人账户台账,用于看病买药。

所以这两个城市政策调整之后,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医保政策保持了一致。

北京的参保人也不必着急取现,政策规定是2022年9月1日之前已经进去个人账户里的钱,参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支取,9月1号之后钱不再划入医保存折,实行记账管理专款专用,不能自由支取了,但医保存折可作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用于手工报销、二次报销等资金入账,仍需妥善保管。

除此之外,医保卡里的钱,在这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参保人出国定居且已注销户口的,社保中心会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参保人在参保期间不幸死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全部由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但又不能办理医保个账余额转出手续,就能将余额给取出来;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制度以当地政策为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咨询。

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如果遇到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声称能提前提取社保个人账户金额,请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变化2、个人医保账户入账金额减少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不满70周岁的按100元/月标准划入、70周岁(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标准划入。

这条政策的变化主要影响在职职工,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费有0.8%~2%是计入个人账户并可自由支取的,现在都没了,所以在职职工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入账的钱比之前会减少一部分。

例如35岁的职工,工资1万元,政策调整前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入账(2%+0.8%)×10000=280元,政策调整后每个月医保入账2%×10000=200元;35岁~45岁的职工,同样工资1万元,政策调整前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入账(2%+1%)×10000=300元,政策调整后入账200元;45岁以上的职工,同样工资1万元,政策调整前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2%+2%)×10000=400元,政策调整后入账200元。这条政策的变化主要影响在职职工,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费有0.8%~2%是计入个人账户并可自由支取的,现在都没了。参保人员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2022年9月起,每月1日至5日,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工作。

此后,参保人员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我要查”菜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查询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

变化3、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为本人以及备案的家庭成员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以往,医保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本人看病报销,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职工医保个人历年结余资金,除了自己使用之外,现在也可以给配偶、父母和子女使用。医保余额的共享,不仅减少了参保家庭的医疗支出,还提高了医保账户余额的使用率。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共济人员”也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外省市医保人员无法使用);第二、须进行备案,参保人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后,才能根据备案顺序共济使用配偶、父母、子女的账户资金。备案方式: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变化四、取消门急诊待遇封顶线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下图是目前现行的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在职人员起付线18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3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的,每年最多可报销两万元:

这条政策调整,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可能影响不大。因为很多年轻人身体好,一年到头去不了几次医院,可能起付线都达不到。

但是对于一些体弱多病的人,尤其是老人来说,就很有用了。有些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定期检查,门诊2万元的封顶线根本不够用,很容易就超过了,从明年起,这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医保的报销支持。

根据官方测算,预计这项改变每年将惠及17万参保人员,为参保人员减负约10亿元。

变化五、降低职工大病起付线

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门槛更低,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总医疗花费在30404-80404元范围内的,报销60%,总花费高于80404元的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预计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3.5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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