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2022-11-07 21:51:07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拓展内容】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计算:1.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

2.多子女家庭育儿假天数可累计叠加:育儿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数累计叠加。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按照单位平均工资发放。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

3、参保单位帐号表;

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生育津贴发放6个月。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参保单位帐号表;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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