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事件(马加爵事件的心理分析和感想)

2022-11-06 14:17:48

马加爵事件是什么?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2004年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扩展资料

马加爵事件的深层意义:2004年3月17日,邹云翔先生曾说,“有关报道提及贫穷曾经驱使马加爵到搬家公司工作,每天以一个馒头度日,贫穷并不必然导致反社会的性格产生。

但常常与贫穷相伴的自卑却往往使人仇视社会;同时马加爵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学生,到达城市往往又产生了文化上的不适应,妨碍了其对于所生活环境的认同。

当文化的不适应与贫穷交结在一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时候,人的性格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扭曲,任何一个小小的挫折都可能导致扭曲的性格的总暴露,从而产生了非理智性的犯罪恶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学生的精神疾患问题,只停留在精神的“疗治”上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必须特别注重精神、物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利用,避免简单化。

但是,也必须强调指出:一个人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或者贫穷,绝不应当用杀人来进行报复。不能把一切都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

我们要警惕一种貌似深刻的社会学解释,模糊、替代甚至颠覆着维系文明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正当行为规则:每个人只是他自己,他要承担自己行为的一切风险。我们要实施一种普遍的文明教化,把有关人和文明的最基本规则,灌输给每个人,使这些戒律能够在激情、在罪恶的欲望涌动的时候,有效地起到约束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马加爵案的深层思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加爵

马加爵事件是怎么一回事?

马加爵事件是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2004年2月上旬,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与同学唐某某、邵某某、杨某某、龚某4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产生了杀害4人的念头。

2004年2月13日晚间,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工锤击打同学唐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并用塑料袋扎住唐某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

2004年2月14日晚,马加爵用同样的手段将邵某某杀害。2月15日,马加爵分别于午时与晚间,再次用同样的杀人手段将同学杨某某、龚某杀害。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加爵。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扩展资料

马加爵的抓捕过程

2004年3月在“缉捕马加爵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三亚市公安局局长王少山和河西派出所所长陈忠介绍了公安机关抓捕马加爵的过程。

“在接到陈贤壮报案后,河西派出所的胡崇军、黄宏志等8名公安民警先后来到现场,即‘亚航大厦’对面的河堤上,辨认马加爵。被捕时马加爵不讲话,只是笑,还不停地眨眼,作出疯癫状,民警问话他也不回答。到了派出所,民警们拿通缉令对其辨认了近6分钟。从马加爵身上搜出2400元钱,他还背着个大棉袋,很脏。”

说到这里,陈忠伸开胳膊比划了一下,“就像北方装棉胎用的那种棉布袋子。里面有一个‘步步高’复读机和四盒磁带。里面有两盒我听了,是音乐。另外两盒马加爵特别交代,是自己作案后录的,但内容我目前还不能透露,是用广西白话录的,我只能听懂几句。”

陈忠还特别强调:“马加爵被捕时眼睛没有神,几乎没有反抗。后来接受审讯时说话思路很清楚。根据他的交代,他的逃亡路线是昆明-广州-湛江-三亚。前两趟乘火车,最后乘大巴进入三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马加爵故意杀人案

马加爵事件(马加爵事件的心理分析和感想) 第1张

马家爵事件是啥

马加爵事件:

马加爵事件为发生于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4名同学的一起刑事案件。此案件由于作案者为大学生,出身卑微,手段残忍而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4寒假由于要找工作,马加爵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回了学校。案发前几天的某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在打牌时,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这样的话从邵瑞杰口中说出来,深深地伤害到了马加爵。邵瑞杰和马加爵都来自广西农村,同窗学习、同宿舍生活了4年,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这个好朋友,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邵瑞杰眼中竟然会是这样的评价,而且好朋友龚博居然也是如此。就是这句话使马加爵动了杀邵瑞杰和龚博的念头。

唐学李原本不住校的,一直在校外租民房住,但那几天由于还在假期,宿舍床位普遍空着,唐学李就暂时住进了马加爵和邵瑞杰住的317宿舍。而邵瑞杰那几天经常跑到隔壁宿舍玩,玩晚了有时也就住在隔壁。唐学李的存在成为了马加爵杀邵瑞杰的最大障碍。为排除障碍,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就用石工锤砸向唐学李的头部,将其砸死后。

14日晚,邵瑞杰上网回来晚了,隔壁宿舍的同学已经休息,他就回到了317室住。就在邵瑞杰洗脚的时候,马加爵用石工锤将邵瑞杰砸死。15日中午,马加爵正在宿舍里处理头夜杀死邵瑞杰时留下的血迹。这时,杨开红来到317宿舍找马加爵打牌,已经杀红了眼的马加爵做贼心虚,一不做二不休,用同样手段夺走了杨开红的性命。当晚,马加爵找到龚博的宿舍,说317室里打牌正三缺一,叫龚博过去打牌。结果,龚博就在当晚惨遭马加爵的毒手。

扩展资料:

罪犯性格:

《中国青年报》2004年03月17日报导《马加爵其人》:

平时看起来就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特别是有时候在教室楼道内遇到他,由于楼道光线不好,他就会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能吓人一跳。他这人太怪了,没有人敢接近他。

当他在篮球场打球时,如果别人没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会翻脸骂人,时间一长,也没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新闻晨报》2004年03月16日报导《马加爵:一个大学生“屠夫”的成长》:

大家都觉得他心理有问题,每次同别人闹不愉快,他从不反思自己,总认为是别人找他麻烦。后来,大家只能以远离的方式对待他,但绝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极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加爵

马加爵是什么意思?

马加爵是指2004年2月23日发生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南宁宾阳县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

2婡004洎年头2樤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物事件

2004年02月13日晚杀一人。

2004年02月14日晚杀一人。

2004年0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0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0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03月0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2004年03月06日 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2004年03月初 公安部统一指挥针对马加爵的全国大排查,全国出现数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02月15日,马加爵曾在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0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马加爵上过互联网,查询江西省赣州市、湖南邵东县和广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业等情况,并浏览了有关身份证的制作、核查等有关规定,访问过互联网上“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网站。上网时间集中在晚上11时至次日07时。

2004年03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查缉马加爵线索的通告:警方调查发现,马加爵极可能于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车离开昆明前往广东,所涉车次及时间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时间为20:41;1166次昆明—广州,时间为23:23。

2004年03月15日晚0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0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0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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