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限号(天津限号2020最新限号)

2022-11-06 14:18:46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

天津市外地车限行规定为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限行的其他规定。

车辆限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交管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0年天津限号(天津限号2020最新限号) 第1张

天津限号限几号

天津限号规定:自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4月2日,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4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注: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

2、节假日期间不限号。

天津限号外地车怎么限

天津限号外地车在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

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交管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天津哪天恢复限号?

2月23日起。

2月23日起,天津恢复尾号限行。经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月23日起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

根据天津市交管局的规定,天津市2022年3月24日还没有恢复机动车限号规定,具体的何时恢复限号需要等待天津市交管局的通知。虽然暂时还没有限号,大家仍需要注意的是要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希望重新审核,绝没有套路,是认真回答的。

天津市塘沽区限号吗?

天津市塘沽区是不限号的,天津市限号范围是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塘沽区已经出了天津外环了。天津限号要求为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

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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