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

2022-11-06 14:33:59

安徽省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报销比例一览表: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安徽省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

(1)在职职工:取消企业部分划账比例,仅保留个人缴费部分。

(2)退休人员:定额划账,2022年的标准为150元/月。也就是说:调整以后,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了。

新使用范围: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增了3类人: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调整以后,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门诊报销比例发生变化,在职人员门诊报销比例:从50%起步。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与个人账户计入额度相衔接,还设置了门诊报销的门槛费和封顶线。门诊报销的门槛费标准: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左右设定。门诊报销的封顶线标准:按照按照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左右设定。具体来说,一个自然年度(1月-12月)内,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或者在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门诊处方购药发生的费用,如果超过本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左右的部分,就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一部分,个人自付一部分。不过,统筹支付是有上限的,一个自然年度内是不能超过本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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