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2-11-07 16:59:33

宁晋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晋县税务局

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征缴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邢台市医疗保障局、邢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邢医保字〔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集中征缴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和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征缴期限

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截止到2022年12月25日,待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补缴期为2023年2月,时间为1日至25日,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缴费标准

根据邢台市医疗保障局、邢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5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5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费5元。

四、缴费方式

1.村委会和社区便民缴费自助终端。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和社区通过便民缴费自助终端,扫描身份证或录入身份证号码,使用银联卡或扫码进行缴费;

2.河北税务、邢台税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宁晋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等多种渠道。

五、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和信息错误人员到户籍所属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全部参保;

(三)自主缴费时,核实参保地对应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晋县税务局,若选择错误将影响到账及享受医保待遇。

在缴费过程中,如有政策及缴费问题,请电话咨询:医保局:0319-5890001税务局:0319-5689038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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