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一次性补缴标准

2022-11-08 03:04:29

江苏省医保一次性补缴标准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江苏医保补缴规定

市区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并且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缴而被暂停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办理年度一次性补缴。

需要申请职工医疗保险年度一次性补缴的退休人员,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市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其中,锡山、惠山两区退休人员可分别至两区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窗口办理结束后,退休人员于12月31日前,持《无锡市参保职工退休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结算表》至江苏银行市区各网点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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