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新实行的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何进行报销?

2022-11-07 18:41:27

1.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2.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2022年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

4.定点就医。参保职工应在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

TAGS: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搜索
排行榜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