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龙江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时间范围

2022-11-06 20:39:14

4-6月。

关于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243号)要求,为推动全民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拟在省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应积极参与集中宣传月活动,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要认真学习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二、主题宣传月期间,定点医药机构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应在大厅或收费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方便群众了解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海报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定点医药机构。

三、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重视医保服务站(医保咨询台)的建设工作,做好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有效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省本级医保部门将对医保服务站(医保咨询台)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评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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